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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岁月如歌]]></title>
  <subtitle type="html"><![CDATA[- Fly with me, Just like a bird !]]></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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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深刻悼念四川汶川地震中受难人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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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8-05-20T21:43:17+08:00</updated>
	  <published>2008-05-20T21:43:17+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attachments/month_0805/j2008520214239.jpg" border="0" alt=""/><br/><br/>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br/>四川汶川发生7.8级(后修正为8级)大地震<br/>地震波及四川\陕西\重庆等地<br/>全国大部分地区均有震感<br/>受难群众若干,目前还有余震不断<br/>国务院发布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br/>为此我们衷心祈愿:<br/>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br/>万众一心,众志成城,<br/>四川,不哭,我们永远与你们在一起!]]></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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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好的电路与优秀男人的10大共同点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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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8-02-03T16:02:30+08:00</updated>
	  <published>2008-02-03T16:02:30+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1、好的电路具有优秀的工作表现，经得起实际验证&nbsp;——优秀的男人也许不善表达，但却能给你满意的成绩和表现；&nbsp;<br/><br/>2、好的电路有很好的稳定性，能够在恶劣的条件下正常工作——优秀的男人在艰苦的环境下仍不忘奋斗和理想；&nbsp;<br/><br/>3、好的电路都有很好的噪声抑制功能，能够屏蔽不必要的干扰——优秀的男人经得起现实中不利的议论还能经得起各种诱惑；&nbsp;<br/><br/>4、好的电路带宽较大，可以适合较宽的频率范围——优秀的男人能屈能伸，在低职位和高职位都同样出色；&nbsp;<br/><br/>5、好的电路灵敏度很好，不会忽略掉微小的有用信号——优秀的男人能够敏锐的洞察机会并及时抓住；&nbsp;<br/><br/>6、好的电路功耗很低，可以节省客户的资源——优秀的男人不会浪费你的付出和投资；&nbsp;<br/><br/>7、好的电路一旦设计完成，还有可能开发出更多的功能和应用——优秀的男人一旦被发现就会越来越多的优点呈现；&nbsp;<br/><br/>8、好的电路朴实无华，不事张扬，不用名贵的IC提升自己的身价--好的男人深邃内敛，不用光鲜的外表提升自己的身价！&nbsp;<br/><br/>9、好的电路需要有优秀的工程师开发跟欣赏——优秀的男人需要优秀的女人品味和鼓励；&nbsp;<br/><br/>10、好的电路不容易设计——优秀的男人不容易拥有！！！<br/><br/>希望能够看到中国有越来越多好的电路被设计出来，有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涌现，我们的祖国会变得强大，我们的科技能够矗立于世界的巅峰！！！&nbsp;<br/><br/>&nbsp;<br/><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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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漫画]太有才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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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8-20T11:22:03+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8-20T11:22:03+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这次基层没白来,发现了你小子这个人才<br/><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attachments/month_0708/x2007820112146.jpg" border="0" alt=""/><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有才/苏凝<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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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问熊的颜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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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4-09T10:42:08+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4-09T10:42:08+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别以为这个是脑筋急转弯的傻问题，今天网路上看到的:一头熊掉进一个洞里，洞深20米，熊掉到底用了2秒，问这头熊是什么颜色的？我想了半天，感觉好玩，整个上午都在想各种可能性，无果，只好求教。结果办公室里没人能回答出来。<br/><br/>看到网上有个解释真是佩服，原来答案如此简单，只是我们想不到而已，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的：根据自由落体公式s=gt^2/2那么s是20米t是2秒得出G等于10，一般我们在北京地区g近似于9.8,那么因为赤道和两级的长度是不一样的，越到两极值越大，所以当g等于10的时候，就是两极了，南极因为根本就没有熊，所以那只熊应该在北极，北极熊都是白色的，没有别的颜色，所以是白色的熊掉进了洞里。<br/><br/>这个问题初看起来毫不相干，掉进洞里的熊怎么会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呢，但是加进了一些参数就把这件事微妙的联系了起来，有时候确实是这样的，看起来两件事没有内在的任何联系，其实必然会有某种东西能相互干扰，所谓蝴蝶效应。也应该是这样的吧，一个微小的事情可能影响到整个事情的巨大变化。<br/><br/>学会从小事中看待问题的实质......&nbs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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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等一分钟_献给2月14日还在辛苦加班的朋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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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2-14T18:25:50+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2-14T18:25:50+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0.jpg" border="0" alt=""/><br/><br/>今年的情人节居然在年前就到<br/>头还没忙晕过来呢,呵呵~<br/>送一首歌给大家吧,等一分钟<br/>送给所有情人节无法与情人相会孤单的凡人<br/>送给2月14日还在公司努力奋斗的人们<br/>就是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br/><br/>FLASH&nbsp;MV:<div class="UBBPanel"><div class="UBBTitle"><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flash.gif" alt="" style="margin:0px 2px -3px 0px" border="0"/>Flash动画</div><div class="UBBContent"><a id="temp31470_href" href="http://www.num7.com/blog/javascript:MediaShow('swf','temp31470','../blog/htm/dyfz/dyfz.swf','400','300')"><img name="temp31470_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mm_snd.gif" style="margin:0px 3px -2px 0px" border="0" alt=""/><span id="temp31470_text">在线播放</span></a><div id="temp31470"></div></div></div><br/><br/>附:&nbsp;|&nbsp;<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dyfz.mp3">点我下载</a>&nbsp;|&nbsp;MP3档&nbsp;128k/3.61M|<br/><br/>歌词:《等一分钟》<br/>　　词曲唱：徐誉滕<br/>　　<br/>　　如果时间&nbsp;忘记了转&nbsp;<br/>　　忘了带走什么<br/>　　你会不会&nbsp;至今停在说爱我的那天<br/>　　然后在世界的一个角&nbsp;有了一个我们的家<br/>　　你说我的胸膛会让你&nbsp;感到暖<br/>　　<br/>　　如果生命&nbsp;没有遗憾<br/>　　没有波澜<br/>　　你会不会&nbsp;永远没有说再见的一天<br/>　　可能年少的心太柔软<br/>　　经不起风经不起浪<br/>　　若今天的我能回到昨天<br/>　　我会向自己妥协<br/>　　<br/>　　我在等一分钟&nbsp;或许下一分钟<br/>　　看到你闪躲的眼<br/>　　我不会让伤心的泪挂满你的脸<br/>　　<br/>　　我在等一分钟&nbsp;或许下一分钟<br/>　　能够感觉你也心痛<br/>　　那一年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br/>　　<br/>　　我在等一分钟&nbsp;或许下一分钟<br/>　　看到你不舍的眼<br/>　　我会用一个拥抱换取你的转身<br/>　　<br/>　　我在等一分钟&nbsp;或许下一分钟<br/>　　如果你真的也心痛<br/>　　我会告诉你我的胸膛依旧暖<br/>　　<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1.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2.jpg" border="0" alt=""/><br/><br/><br/>以下转网友评论:<br/><br/>　　推荐一首耐听的网络新歌《等一分钟》<br/>　　<br/>　　有人说网络是个好东西，有人说网络是个俗东西，无论如何网络确实给小人物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当秋风渐渐远去，冬日的暖洋温洒大地，不经意发现又一首情歌悄悄红起。第一次听到《等一分钟》是在一个不知名的论坛，甚至是一次无意的试听，流畅的旋律，磁性的男音，居然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迅速搜寻着脑海里对伤心情歌的记忆，却发现原来熟悉的是自己曾被伤过的心......<br/>　　<br/>　　帖子没有说出更多信息，只写出词曲作者和演唱是一个叫徐誉腾的陌生面孔。我一直很佩服创作型的歌手，看来这个歌手有些前途。<br/>　　<br/>　　因为又是新歌，故对歌曲的了解也就很少。当去网上想搜寻《等一分钟》的相关信息时费了很大功夫，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朋友的朋友刚好也推荐这首歌曲，并给了一些相关资料和歌曲的MP3，于是立刻做成了手机铃声。<br/>　　<br/>　　虽然各方对网络歌曲的鄙夷声质疑声一直不断，它还是坚强的成长起来，并逐步被大家认可。经过两年的自我奋起完善，网络歌曲的音乐含金量也越来越高。一度被称之为“低级趣味”“俗外有俗”的网络歌曲经历了《老鼠爱大米》《猪之歌》到《老婆老婆我爱你》再到《秋天不回来》和如今大街小巷连理发店都在播放的《求佛》，以及最新的每一次听都能拨动人情感的歌曲《等一分钟》，每一首歌的火热传播，无疑说明网络歌曲已经变得更加专业化，精品化，并且摒弃了原始的“低级趣味”。尤其当反复听《等一分钟》时，甚至怀疑自己对他“网络歌曲”的定位是否准确？“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每个人都曾经历过刻骨难忘的一分钟，如那时能有一分钟的坚持，恐怕现在的自己不会是这个模样！<br/>　　<br/>　　歌曲就是这样，只要好听就收藏起来，或做mp3、或做铃声，或偷偷放入Blog，谁还在乎他的作者是谁，歌者是谁？是否为网络歌曲？只要好听，大众一切都可以不在乎！<br/><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3.jpg" border="0" alt=""/><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blog/htm/dyfz/4.jpg" border="0" alt=""/><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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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爱我到多久_张钰/耿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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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2-10T18:41:58+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2-10T18:41:58+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down/awddj/awddj.jpg" border="0" alt=""/><br/><br/>这是2006年度话题女人,制造目前最火热关键词&#34;潜规则&#34;的张钰的第一次触电<br/>由她本人自编自演,想不红都很难的影片《爱我到多久》的同名主题歌曲<br/>除去张钰本人的负面新闻不谈,就歌曲本身来讲还是可圈可点的<br/>而往往大众的关注会愿于背驰,张钰的新闻性又比该曲的价值性更高一筹<br/><br/>第一次与实力歌手耿宁合作,初次涉足歌坛<br/>自编自演电影,真正演绎片中的女主角<br/>过多的关注反而掩盖了歌曲的本身亮点<br/>就《爱我到多久》这首歌来说<br/>实力派耿宁的嗓音确实很有特色有时候这就是种天赋<br/>不过我是第一次听他的歌,或者以前听过他的其他歌并没注意过是他唱<br/>所以我听第一句的时候就想到周华健,同样的以唱功显著的四大天王杀手<br/>两者之间有那么多的相似,所以反到觉的一般<br/>相反第一次听这个女人唱歌,高音的部分还是有点穿透力的<br/>尤其这类合唱型的歌曲,需要双方的互补互衬才能完美<br/>而张钰略显青涩的嗓音和并不娴熟的技巧反而带来些些惊喜<br/>如果不在乎她的其他负面,也许你可以一听!<br/><br/>试听:爱我到多久&nbsp;|&nbsp;<a target="_blank" href="http://mp3.baidu.com/m?f=ms&amp;rn=&amp;tn=baidump3&amp;ct=134217728&amp;word=%B0%AE%CE%D2%B5%BD%B6%E0%BE%C3&amp;lm=-1">点我下载</a>&nbsp;Mp3档&nbsp;192k/5.33M&nbsp;|<br/><div class="UBBPanel"><div class="UBBTitle"><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music.gif" alt="" style="margin:0px 2px -3px 0px" border="0"/>播放音频文件</div><div class="UBBContent"><a id="temp41879_href" href="http://www.num7.com/blog/javascript:MediaShow('wma','temp41879','http://ent.gz163.cn/images_ent/2007/1/25/7745.mp3','400','300')"><img name="temp41879_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mm_snd.gif" style="margin:0px 3px -2px 0px" border="0" alt=""/><span id="temp41879_text">在线播放</span></a><div id="temp41879"></div></div></div><br/>打开后点击播放按钮即可正常欣赏<br/><br/>歌词:&nbsp;&nbsp;爱我到多久&nbsp;<br/><br/>(男)&nbsp;走到爱的十字路口&nbsp;<br/>我向左你却转身向右&nbsp;<br/>(女)&nbsp;不忍心将分手说出口&nbsp;<br/>坚信有一天再牵你的手&nbsp;<br/><br/>(男)&nbsp;错对不想再去追究&nbsp;<br/>只去憧憬幸福的以后&nbsp;<br/>(女)&nbsp;泪水暂时寄存在心头&nbsp;<br/>仍期盼以后再与你相守&nbsp;<br/><br/>(合)&nbsp;我爱你到多久&nbsp;<br/>对你的爱&nbsp;毫不保留&nbsp;<br/>千年不变&nbsp;万年不朽&nbsp;<br/>就像无穷宇宙&nbsp;<br/><br/>你爱我到多久&nbsp;<br/>能否无悔&nbsp;为我守侯&nbsp;<br/>爱的长路&nbsp;和我厮守&nbsp;<br/>一直走到，走到白头<br/><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down/awddj/awddj1.jpg" border="0" alt=""/><br/><br/>附:《爱我到多久》资料<br/><br/>　　电影片名:《爱我到多久》<br/>　　片&nbsp;长:90分钟<br/>　　发&nbsp;行:娱悦神州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br/>　　导&nbsp;演:徐兢<br/>　　制&nbsp;作&nbsp;人:张钰&nbsp;宋祖德<br/>　　原声音乐:brt音乐工作室<br/>　　特约编辑：刘煜&nbsp;(蒙牛校园神话之星)<br/>　　主演:张钰&nbsp;<br/>　　友情主演:宋祖德<br/>　　幕后班底:徐兢电影工作室<br/><br/>　　剧情介绍:<br/><br/>　　这部充满了浪漫色彩的都市爱情剧，讲述了一个混迹于娱乐圈多年的女演员汪小薇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中，邂逅了一位年轻有为、放荡不羁、且喜欢周旋在花红柳绿之间的情场浪子阿健。两人几乎都是一见钟情，可在后来与阿健的接触中，小薇知道了：阿健其实只是在与她玩一场与其他的女人们一样的感情游戏，小薇在感觉受到伤害之余，更感觉到了自己难以驾驭这个富有的银行行长.为了不使自己将成为阿健下一个被甩的可怜虫，小薇决定利用阿健对她暂时的＂真情＂来达到自己的一切……<br/><br/>　　这是一部充满了阴谋与诱惑、假意与真情、浪漫与眼泪的都市情感戏，也是一部与圈内潜规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的爱情剧。<br/><br/>　　这部戏由张钰本人亲自主演、年轻的新锐导演徐兢亲自挂帅拍摄,其他角色一律网络海选产生,并力邀影视圈炒作大王宋祖德友情加盟该剧。<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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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2007年2月8日,3 Year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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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2-08T18:55:45+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2-08T18:55:45+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2007年2月8日,3&nbsp;Years!<br/>不是很相关的数字<br/>普普通通的一天<br/>留下个纪念<br/>希望以后每年都记得有这么的一天<br/>曾经有这么一次美丽的遇见<br/>在这美妙的一天中完现!<br/><br/>想起林徽因的诗<br/><br/>《笑》<br/><br/>笑的是她的眼睛,口唇<br/>和唇边浑圆的旋涡<br/>艳丽如同露珠<br/>朵朵的笑<br/>向贝齿的闪光里躲<br/>那是笑——神的笑,美的笑<br/>水的映影,风的轻歌<br/><br/>笑的是她惺松的卷发<br/>散乱的挨着她耳朵<br/>轻柔如同花影<br/>痒痒的甜蜜<br/>涌进了你的心窝<br/>那是笑——诗的笑,画的笑<br/>云的留痕,浪的柔波<br/><br/>&nbsp;&nbsp;---《林徽因》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5月第一版<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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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2007年春节姗姗来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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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2-05T09:17:15+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2-05T09:17:15+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br/>2006年的春节在公历1月29日，而2007年的春节却落在了公历2月18日，同样是春节，为何公历日期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nbsp;<br/><br/>江苏省天文学会副会长严家荣介绍，这是由于我国的传统的夏历纪年法(农历)和后来从国际上引进的公历纪年法间的差异造成的。我国目前同时使用国际通用的公历和中华民族传统的夏历两种历法，其中春节定在每年的夏历正月初一，但它在公历中的日期却非常不固定。&nbsp;<br/><br/>公历是以太阳的运动规律为依据，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1个回归年，平年365天，闰年有366天。而我国传统的夏历是一种阴阳合历，它是以月亮圆缺变化的周期为依据，一个月约29.5天，12个月为354天或355天，比一个回归年少了11天左右。但为了能够“追上”1个回归年的天数，我国传统的夏历在设置时又考虑到了太阳运动的规律，有规律地设置了闰月，每19年7个闰月。这样，如果上年农历是正常年，下年春节会比上年提前11天；如果上年农历有闰月，下一年的春节就会比上年推迟19天或20天。&nbsp;<br/><br/>严家荣介绍，2006年夏历丙戌年(俗称狗年)有个闰七月，全年13个月共385天，比公历年多出了20天。因此，2007年夏历丁亥年(俗称猪年)的春节要比2006年推迟20天。2006年的春节在1月29日，2007年的春节自然就落到了2月18日。&nbsp;<br/><br/>据了解，农历春节与公历对应日期变动较大，“早春节”(如1966年的1月21日)和“晚春节”(如1985年的2月20日)在公历上的日期相差整整30天。因此，今年的春节还不是最迟。&nbsp;<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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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以物换物新神话-啤酒换房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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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7-01-09T10:08:40+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1-09T10:08:40+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自从去年<a target="_blank" href="http://oneredpaperclip.blogspot.com">麦克唐纳用别针换得房子后</a><br/>以物易物就成了时尚<br/>近日又有一个以小物件换得高价品的事<br/>英国一男子用1瓶啤酒换回1辆房车<br/>赶明儿咱也弄个物件<br/>争取在国内房价飞涨之际<br/>也弄套大房子来花花&nbsp;:) <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smilies/icon4.gif" border="0" style="margin:0px 0px -2px 0px" alt=""/><br/><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htm/it/ywhw.jpg" border="0" alt=""/><br/><br/>　　<strong>1瓶啤酒换回1辆房车</strong><br/><br/>　　据英国媒体1月8日报道，英国酿酒商彼特·盖德斯去年7月在网上刊登广告，表示愿意以一瓶价值2.69英镑的啤酒与他人展开易物交易。日前他顺利换得一辆价值1500英镑的德国大众公司生产的房车。<br/><br/>　　据报道，现年28岁的彼特·盖德斯是位酿酒商，目前与妻子住在英格兰林肯郡。一直以来，他俩都梦想前往意大利来一次自驾游。而为了完成这个心愿，他们首先需要一辆兼具旅行和住宿功能的房车。<br/><br/>　　去年7月，彼特在网站上刊登广告，表示愿意以一瓶价值2.69英镑的自酿啤酒与他人易物。很快一家当地报纸回应称，愿意以让彼特获得在该报社担当一天编辑的体验相交换。随后，一家当地电台称，愿意以让彼特担当一次嘉宾主持相交换。<br/><br/>　　当一位电台听众提出以4张“祖顿乐队”的VIP门票相交换时，机会终于出现了。大批该乐队“粉丝”提出拿自己的心爱之物进行交换。一名荒唐的男子甚至不惜拿自己女友的“一夜情”来换取门票 <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images/smilies/icon3.gif" border="0" style="margin:0px 0px -2px 0px" alt=""/>。不过，由于害怕妻子“吃醋”，彼特自然没有接受这项“超值”的易物请求。<br/><br/>　　随着时间的推移，彼特换回的物品价值日渐升高，后来他从一位女士手中换回一辆法国雪铁龙公司生产的ZX型轿车，价值500英镑。2006年12月31日除夕这天，历经5个月之久的易物交换，彼特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一辆德国大众公司生产的价值1500英镑的“W－reg”牌房车。<br/><br/>　　彼特告诉记者：“现在，我终于可以与妻子前往阿马尔菲海岸（位于意大利那不勒斯市近郊）欢度蜜月了。”<br/><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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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2007,拆迁中开始]]></title>
	  <author>
		 <name>oasis</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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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jswangj@sina.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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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 term="" scheme="http://www.num7.com/blog/default.asp?cateID=3" label="简单日记" /> 
	  <updated>2007-01-08T10:04:18+08:00</updated>
	  <published>2007-01-08T10:04:18+08:00</published>
		  <summary type="html"><![CDATA[<br/><img src="http://www.num7.com/blog/htm/it/caiqian2007.jpg" border="0" alt=""/><br/><br/>没想到的是,2007年的第一篇日记<br/>将会在房屋拆迁的纷扰中开始<br/>也许这样的一件件事情演绎<br/>方能正确而真实地反映这社会的车轮滚滚向前<br/>亦或2007年拆迁是一项流行趋势也说不定呵<br/>国家要增长率,城市要开发度,农村要和谐,个人要BOSS<br/>不同的侧面反映着相同的主题<br/>还是小平同志有远见&#34;发展才是硬道理&#34;<br/>如何在发展中很好地处理相伴而来的矛盾<br/>也许才是各位忙于各项规划的当事者们的重中之重吧<br/><br/>处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区域内<br/>房屋拆迁自免不了<br/>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自然就是焦点了<br/>先找些分析资料学习学习呵<br/><br/><span style="color:Red">以下内容完全属于个人收藏,请勿转载他用,切记!</span><br/><br/>~~~~~~~~~~~~~~~~~~~~~~~~~~~~~~~~~~~~~~~~~<br/><strong>房屋拆迁中的怪现象之一&nbsp;“老鹰抓小鸡”的新玩法</strong><br/>——评“三个代表”在绍兴房屋拆迁中的作用<br/><br/>《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中写到，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对等的民事主体。但是，在绍兴规模空前的拆房运动中，尽管被拆迁房屋地段不同，产权性质不同，但是，所有的被拆迁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在自己房屋被拆除的全过程中，根本看不到拆迁人，更不用说与被拆迁人有过面对面的沟通，而在每一个关口都有政府的有关部门在把持着。拆迁似乎是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玩一种“老鹰抓小鸡”。政府、拆迁管理部门、法院是拆迁人的“三个代表”，他们合力在对付被拆迁人。<br/>老百姓只知道，拆迁通知一贴，自己房屋的命运就决定了。不几日，独家经营的绍兴某评估机构接踵而至，然后结算差价，或补偿，或安置，走人了结，这就是全过程。特别是受去年解放南路强拆效应的影响——政府调集1000警力剿灭13家“钉子户”以来，拆迁户人人自危，望风披靡，拆房甚是顺当。不过偶尔也会有几个刁民不自量力，跳将出来，当然是跳出一个，灭掉一个。为什么？因为拆迁人有“三个代表”护着。你要与拆迁人论理，先得与“三个代表”过招。这“三个代表”说出来都吓你一跳——政府、拆迁管理部门、法院，你就是孙行者又如何能跳的出如来佛的掌心？且来看看这“三个代表”在代表拆迁人的利益中，都是怎么各显神通的。<br/><br/>一、&nbsp;政府的作用&nbsp;<br/>政府要显彰自己的政绩，先给项目顶一个好听的名字，诸如“旧城改造”“文化一条街”“鲁迅文化保护区”“街景改造”……但是政府的职能限制了其具体的开发行为，于是将此美差交给官商——什么“城市投资发展公司”“街景公司”“文旅公司”等等，然后利用政府的职能，把本该通过拍卖取的土地，都用划拨的形式给了这些官商（根本无视国家对划拨土地的规定，欺上瞒下，搞暗箱操作），让他们在好听的项目名称下去搞赢利为目的的“开发”，一面向拆迁户低价强买，一面向社会高价招商，这一进一出，几十倍的高额利润轻松收入囊中。也不知政府是如何制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反正这一年时间，这么一个小小的绍兴，拆迁面积进入竟超过100万㎡，从而房价节节攀升，今年一季度已跃居全省第三位。开发商给出的安置房大多已是一年后的期房，房屋中介所挂牌出售的房源越来越少，有许多转卖的也是刚刚到手的期房。<br/><br/>二、&nbsp;拆迁管理部门的作用<br/>新《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工作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安置资金证明”。在“法律责任”中也明明白白地写着“以欺骗手段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但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睁一眼，闭一眼，在“五证”不全（有的永远无法补齐）的情况下，却知法犯法，鱼目混珠，开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一经领出，开发商就名正言顺地进入快速拆迁。可怜绝大部分拆迁户根本不知道开发商必须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才有资格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政府部门与开发商就是利用老百姓信息明显不对称的先天不足来愚弄百姓，营私舞弊。老百姓只知道拆迁通告上写着自己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就稀里糊涂地认命了，从来没有谁对代表政府的行为表示过怀疑。直到上个月，某拆迁户从北京请来律师，才捅破了这扇纸窗户。这种拆迁由非法变成合法后，也有“刁民”表示反抗（最激烈的要数拥有解放前私产的拆迁户及黄金地段的营业房拆迁户），矛盾的症结集中在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等方面。每遇这类情况，拆迁管理部门可就来精神了，不出一个月，就代表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作出裁决，而且，这种裁决拆迁人可以不到场，拆迁管理部门是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猛吹黑哨。<br/><br/>三、法院的作用<br/>《条例》中写到“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政府给被拆迁人最后的一个机会。别处我们不知道。绍兴我们是亲身经历过了的&nbsp;。这种行政庭审，原告拆迁人，被告城建局都可以不出场，唯有作为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必须到场，法官竟完全站在第三人的对立面来开展庭审，且庭审的实质内容避开对拆迁行为合法性的辩论！法院不言法，这又是一怪。所以明智的人完全可以放弃这种“机会”，因为从你一进入法院就已经决定了必败的结果。让你有冤无处申。这种“机会”说穿了，无非是名义上的程序，你不进法院是一肚子的气，进了法院是两肚子的气，法院是拆迁人的坚强代表。<br/><br/>种种怪现象，使所有的被拆迁人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开发商还是政府，所谓“公开、公正、等价交换”这些使人荡气抒怀的字眼，由于政府的介入，整个儿变了味。政府啊，法院啊，前面为何还要加上“人民”二字，“共和国”什么时候才能够和国际接轨，处理好好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关系？什么时候弱势群体才能真真切切地享受到“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br/><br/>说到最后，广大的拆迁户朋友也不必过于绝望，因为我们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江泽民主席倡导的真正意义上的“三个代表”，向上一级政府，再上一级政府信访，上访，不要怕麻烦，不要怕路远，认准一个理，坚定不移的走下去。我们呼吁人民的国家、人民的政府，尽早、尽快给“物权”立法，老百姓实在不喜欢玩这种新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了。<br/><br/>------------------------------------------------------------<br/><br/><strong>对现行拆迁法律制度的反思及立法设想</strong><br/><br/>十几年来，在全国各地城镇如火如荼进行着的房屋拆迁纠纷不断，特别是近几年来因暴力拆迁而引发的伤害、非法拘禁、绑架、放火烧房等恶性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少数不法开发商为拆除房屋动用黑社会势力实施以上行为，残害百姓，致使少数被拆迁人以死抗争酿成悲剧，而成千上万的被拆迁人不停地奔波在辛酸的上访途中。以上不正常现象已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所以，拆迁灾难已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注。&nbsp;<br/>拆迁矛盾不断且如此严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至少包括如下两方面的次要因素，第一：国家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官员的政绩评价体系存在着问题，致使一些政府及官员不是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经济建设而是单纯追求发展速度，不少地方政府为争本届政绩，急功近利，透支土地资源，违法大上项目，有的政府官员甚至与开发商勾结一体，欺压百姓。开发商不择手段加快房屋拆迁的做法正迎合了建造政绩工程的需要。第二：由于司法机关在人财物上受致于地方政府，在处理拆迁纠纷问题上大多数情况下未能体现独立、公正，有的司法机关竟成了协助政府实施违法拆迁的工具。然而笔者认为，除了以上两种原因，从拆迁矛盾形成的基本条件来看，最主要原因还是因国务院305号令拆迁许可制度的不当设立所造成的。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拆迁制度中所确立的强行买卖、违法作价、先予执行等规定的充分利用与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所发生的抗争则是加剧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nbsp;<br/>判断拆迁法律制度的合法与否以及如何设计好的拆迁法律制度，笔者觉得首先应当弄清在拆迁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哪些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对规范每一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nbsp;<br/>房屋拆迁因拆迁后建设项目的属性不同其所涉的法律关系也是不一样的。当房地产开发商准备在旧城区原建有民宅的土地上实施商业开发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要使自己成为规划土地上的合法使用权人，按照法制社会的严格要求，诸多法律关系尚须依法消灭和设立。由于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阶段，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还属原房主所有，根据民法“一物一权”的原则，首先要办理的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这属土地行政法律关系，其后开发商才能从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我国实行的是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必须一致的原则，所以受让土地使用权就要求土地上的房产一并转移，即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还必须一并取得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而这应当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交易关系。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旧城区的某一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也应随之发生转移，该行为应属征收行为。&nbsp;<br/><br/>面对以上明晰的法律关系，现行拆迁法律所设定的拆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程序规定明显违反了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nbsp;<br/><br/>第一．土地配给“一女二嫁”，“再婚、离婚”程序颠倒。&nbsp;<br/><br/>房地产开发商实施项目建设所用土地，在很多情况下该土地上原建有民宅，正是在土地的回收和重新出让程序设计上，现行拆迁法律严重违法。按照法律规定：一女子在嫁给其丈夫后，若想与另一男子结婚，必须首先依法解除原婚姻关系，然后才能与另一男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是现行的拆迁法律的土地回收和重新出让在程序设计上却反其道而行之。现行的拆迁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依305号令第7条的规定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三份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银行监控资金证明后即可取得拆迁许可证，此时如果开发商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取得拟建房屋所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国家原来颁发给房屋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仍然还在被拆迁人手中，从房地产管理法的角度来看，该土地的合法使用人仍然是房屋的所有人。只有当被拆迁人按305号令的规定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向开发商交出了土地证并由开发商转交给国土管理部门以后，原使用人的权利才归于消灭。因此从以上现行的拆迁规定可看出该作法明显违反了民法关于物权（此处为用益物权）“一物一权”即不能在同一标的物上成立数个物权的规则，即便现行拆迁立法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让开发商成为土地的唯一合法使用人，但其权利的消灭和设立前后颠倒的规定实属荒唐和违法。&nbsp;<br/>第二．违反了民事行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nbsp;<br/>从前面所述可知，当开发商因商业用地需取得原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时，其与原房屋所有人发生的应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4条又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但305号令第13条却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即原房屋的所有人不管是否同意，只要开发商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就必须将原房屋出卖给开发商。该规定明显违反了以上民事基本法律的规定。&nbsp;<br/>第三．所拆房屋的价格由评估机构确定的规定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nbsp;<br/>我国价格法第6条明文规定：“商品的价格除依照本法第18条的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众所周知，私宅不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然而305号令第24条却规定：“被拆房屋的价值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际上是由政府事先内定好了的价格来决定，剥夺了买卖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定价的权利。&nbsp;<br/>第四．征收非国有财产（含房产）目前没有具体法律依据。&nbsp;<br/>根据我国“宪法”第13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须拆除原有房屋时，可以对私人房产实行征收。但2000年实施的“立法法”第8条第6项和第9条明确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但是以上合法有效的法律至今尚未出台，故305号令中即便是包括了建设公共利益项目对所涉房屋的征收，因没有合法法律依据，所以规定按市场评估价对原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也是违法的。&nbsp;<br/>第五．“305号令”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违反了立法法的规定。&nbsp;<br/>305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拆迁当事人未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提起诉讼后，拆迁人依照条例对被拆迁人给予了货币补偿或者……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而我国立法法第8条第9项明文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所以305号令关于对法院如何处理执行行为的具体规定侵犯了人大的立法权，应属无效法律，且该条款为开发商以合法的方式“先斩后奏”低价掠取公民房产提供了法律上的便利。&nbsp;<br/><br/>第六．对拆迁事项设立许可制度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nbsp;<br/><br/>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事项可以设定许可，但该法的第13条又规定，对第12条所列的事项如果通过（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从以上规定结合笔者在本文其后设计的途径来看，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成为房屋的所有人行使处分权力，将所购房屋拆除，对拆迁事项设置许可完全没有必要，属于人为制造矛盾。&nbsp;<br/><br/>既然现行拆迁法律在诸多重大问题上严重违反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民事基本法律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与行政许可法、房地产管理法、诉讼法、立法法等严重相悖，执行现行拆迁法律引发的社会矛盾世人有目共睹，其危害是增加了拆迁领域里的腐败机会，间离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动摇着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因此笔者认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立即停止现行拆迁法律的执行，并尽快制定合法的拆迁新法。以下是笔者对新拆迁法的设想：&nbsp;<br/><br/>1．必须以宪法为指导，切实遵循宪法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住宅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nbsp;<br/><br/>2．必须与相关基本的民事（含民法通则、物权法）行政法律、诉讼法律、房地产法律相一致。&nbsp;<br/><br/>3.&nbsp;新法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资格取得的几个具体途径&nbsp;对个人住宅建房、商业开发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建设实行不同的拆迁规定：&nbsp;<br/>（1）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建新房对依法属自己所有的房屋须拆除时，根据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利的规定及现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只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注销登记即可。新房如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应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登记手续。&nbsp;<br/>（2）城镇居民执行《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房需国家划拨土地的，国土管理部门应提供净地。城镇居民在原属自己房产的土地上申请合作建房的，拆除旧房时只须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手续。&nbsp;<br/>（3）开发商拟投资的商业项目所需的土地上原建有房屋的，&nbsp;<br/>方案一：由开发商通过市场自由交易的方式，依法从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房产，其后拆除房屋时以房产所有人的身份提出房屋注销登记申请即可。实施开发建设前应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登记手续。&nbsp;<br/>方案二：由开发商与房屋所有人自由协商签订经公证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房屋买卖协议（可设定定金），待条件成就之时，即开发商在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之后，与房屋所有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互相交付房屋和房款，其后，开发商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办理房屋的注销登记手续并与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如原为出让土地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nbsp;<br/>（4）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拟建设公共利益项目，原土地上建有房屋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在法律上平等的原则、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形成不应当建立在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之上的理念，所以政府应当在实施项目建设前、在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的同时向房屋所有人发出征收房产要约公告，收购单价不应低于房屋所处土地同级别、同结构、同使用性质房屋的市场平均价，以实物调换的不应当低于同土地级别同使用性质同结构的房屋，房源为直管公房。如30日之内，政府未能与房屋所有人就要约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政府可以在其后的30日之内举行听证会，（未发出听证会的书面通知，视为撤销征收要约），听证会之前应将会议的内容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异议期（60日）届满后，房屋所有人未提起诉讼的，政府依征收决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所有人在异议期届满前提起行政诉讼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可以对政府回收土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诉讼中，只有当政府提供了不低于原房所在地的土地级别、原结构、原使用性质及面积的房屋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对原房屋先予执行，但不得以支付货币的方式申请先予执行。&nbsp;<br/>（5）政府以划拨的方式向开发商提供经济实用住房的用地应为净地。开发商通过市场的方式取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房产（含居民的危房，产权取得应以经济实用房建设被批准为条件）投资经济实用房建设时，政府应按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开发商拆除购买的房屋只须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注销登记申请即可。&nbsp;<br/>（6）政府为了引导、规范投资，应当及时公布经批准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近期发展规划，公布公共利益项目投资目录及区域，方便投资人适时了解具体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及条件。&nbsp;<br/>4.&nbsp;征用农村土地（含城市郊区集体土地），拆除房屋资格取得的途径：&nbsp;既然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所有农村公民和城镇公民对他们的合法私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各项权利，那么在农村投资公共利益项目需征收农民房产和开发商实施商业项目需取得农民房产同样应遵循宪法和有关基本民事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基本原则。其具体方案是：在农村土地上拟投资非公共利益项目时，根据土地法第60条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通过市场的方式，与集体经济组织组成新企业联合经营，从而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以及房屋拆迁权）。&nbsp;<br/>在农村土地上拟投资公共利益项目，原土地上建有房屋时，政府应当在办理完毕农用地转用审批、征地审批手续之后与房屋所有人办理征收房产事项（征收程序与政府征收城市非国有房产程序相同），待办理完毕征地补偿方案审批手续后，依征收房产程序中双方协议或法院裁判结果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手续。笔者需指出的是，“土地法”第47条第4项虽然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考虑到房屋的好坏及其位置的不同，其价值的认定不同于青苗和除房屋外的附着物，为遵循“立法法”第8条第6项的规定，所以对房屋价值的认定（含程序规定）应由拆迁法直接规定为宜。&nbsp;<br/>对城市“城中村”实施改造需要拆迁房屋的，鉴于其情况特别，除应实行征用&nbsp;农村土地拆迁房屋的规定外，实体方面应规定：对房屋所有人的安置房、自建房的建设应给予政策上的照顾，授权省级政府作出具体规定。&nbsp;<br/>5.&nbsp;在新的拆迁法未出台之前对现行拆迁法律及相关法律的处理&nbsp;<br/>（1）废止国务院305号令、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nbsp;、2004年“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nbsp;、建设部根据305号令所发布的一切规章及规范性文件&nbsp;、地方人大及政府依据305号令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此之前已领取拆迁许可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在新拆迁法未出台之前各地政府可出台一些体现公平、公正的拆迁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政策规定，尽量减少被拆迁人的损失。依法打击侵犯被拆迁人人身及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nbsp;<br/>（2）现行“土地法”第58条第一款第一项中“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因为可能涉及到该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问题，应修改、补充至与新拆迁法相一致（见本文政府征收私产内容）。“土地法”第58条第一款第二项“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政府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其中“旧城区改建”的内容包括了商业开发活动，而这种商业活动完全可以通过政府作出规划指导、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途径实现，所以该条应予取消。&nbsp;<br/>（3）国务院256号令土地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加以修改补充为：征收房产补偿以法院裁判结果为依据。&nbsp;<br/>（4）取消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中“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的规定，保留对“土地法”第58条第一款第3—5项所涉土地的收回规定。由国务院作出规定，废止各地政府所发布的“土地储备供应办法”规章中因收购土地而征收非国有房产的违法规定。&nbsp;<br/>（5）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与民法“一物一权”相矛盾的规定应予修改、补充。&nbsp;<br/>（6）拆迁法所称公共利益项目最好是由拆迁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界定或授权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确定。&nbsp;<br/>（7）因紧急救灾抢险需征收、征用非国有房产，拆迁房屋时不适用拆迁法&nbsp;。&nbsp;<br/>（8）拆迁法草案形成后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nbsp;<br/>（9）鉴于城市内均存在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情况，故笔者建议制定统一的城市、农村房屋拆迁法律。&nbsp;<br/>（10）拆迁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nbsp;<br/>结语：既然我国宪法已庄严规定“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因此，在与人民群众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拆迁立法问题上，国务院应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认真审视现行拆迁法律，废止违法法规，做好新拆迁法出台之前的拆迁指导工作，使社会发展科学有序，人民生活安居和谐。&nbsp;<br/><br/>------------------------------------------------<br/><br/><strong>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strong><br/><br/>前言&nbsp;房屋拆迁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商业开发拆迁中，被拆迁人对立情绪特别大，如何消除当事人双方矛盾，将矛盾减到最小。本文力求从拆迁钉子户角度来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对策。着重从拆迁钉子户分类、产生的原因、目的、条件、手段、措施、步骤等方面来说明现行的房屋拆迁工作中急待完善的地方，力争将房屋拆迁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贡献。<br/><br/>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动迁工作无疑是和平年代的“战争”。战役的双方是不对等的，一方是散兵游勇，一方是机械化军队。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同战争前的部署。常规做法先易后难，选择突破口，突破口的选择原则是该户人家位置关键，最好能够起到割断分裂房屋的作用，其次该户在当地有些影响，面积亦不宜过大，便于操作，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被拆迁户要想在这场“战争”中立于不败，就要知道什么是拆迁？对拆迁的程序、动迁人员的手段及战术要有基本的了解。抓住每一环节，找其漏洞。<br/>首先我们来分析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说实在话，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发毛,不知道怎么办好，比较典型的有下列四种心理状态：<br/>一、如意心理&nbsp;这是被拆迁户获悉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时表现出一种愉快和兴奋的行为特征。形成这种心理的原因是被拆迁户对旧居的厌烦和对新居的向往。当拆迁实施单位进入现场时，被拆迁户一般都是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人员与其相处也比较和谐。<br/>二、恐惧心理&nbsp;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怀有一种恐惧心理状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关心自己利益的实现，主要特征是表现出忧虑和慌张，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人员一般缺乏信任感，生怕工作人员克扣面积、贬低价格及折旧率等。凡事总是斤斤计较、举棋不定。<br/>三、消极心理&nbsp;有些被拆迁户当遇上房屋拆迁的规定、标准、和原则与自己所要求的条件不一致时，就处于一种消极心理状态，通常表现出一种不卑不亢、行动迟缓的行为特征。<br/>四、横缠心理&nbsp;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认为这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关键时刻，力求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最大化，以拒不拆迁为筹码，表现为横扯和要挟行为。上述消极心理和横缠心理就是通常所说的“钉子户”，前者表现软拖，后者表现硬抗。但二者对房屋拆迁工作的影响基本一致，也是本文论述重点。下面从7个方面分别说明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br/><br/>一&nbsp;钉子户的分类：<br/><br/>1、漫天要价型：漫不讲理，把动拆迁视为捞一票的机会，撒无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一类人，一般没有后台，没有关系，但有三四个狐群狗党，给他当狗头军师，自己并没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多少政策、法规，这类人中，地痞、流氓，无业人员、刑满分子居多。一般武来！<br/><br/>2、后台撑腰型：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自持无恐，有文化、懂政策，喜欢钻政策的空子，其背后往往有高人的指点。他们以利润为目标。当他们的目标没有达到的时候，高层的电话、条子纷纷涌来。他们会见好就收，只要达到目的。一般文来！<br/><br/>3、自我保护型：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收入较低。以下岗工人、回城知青、帮困人员为主。他们的生活磨练太多了，以至不信任任何人，他们的信念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他们对今后的生活顾虑太多了，对生活没有多少信心，他们计算补偿能不能买套房以后，还节余一点生活费。他们会耍无赖，会点小聪明，他们惧怕权威，对政府不信任，喜欢听小道，他们信奉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动迁中，最会漠视他们的利益，因为动迁人员喜欢豆腐挑嫩的吃，柿子捡软的捏。<br/><br/>二&nbsp;产生钉子户的原因：<br/><br/>钉子户除了主观原因以外，客观上，当事人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其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br/><br/>三&nbsp;钉子户的目的：<br/><br/>要知道绝对正确的拆迁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要给对方压力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不过见好就收，戏不能演过头。<br/><br/>四&nbsp;钉子户的条件：<br/><br/>其一：吃透各种法律法规&nbsp;。其二、皮要厚、嘴要凶、脾气要大、会耍赖。其三、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风面前不弯腰，天塌下来撑得住，遇事不慌乱，钉子户的成功与否，在于最后一分钟。如果家中有见风即倒的老人，则是王牌，因为谁也不敢动。所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钉子户的。<br/><br/>五&nbsp;钉子户的手段：<br/><br/>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法，不要斗狠；要智斗，不要力斗！<br/>老百姓和拆迁利益集团的斗争一直血光不断。跳楼、自焚、服毒、斗殴、上访、拦车、示威、静坐、绝食、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不一而足！自杀壮烈，但代价太大，效果不大。暴力反抗，拆迁集团人多势众，且有黑白（所谓“白道”更可恶）协助，明摆着是吃亏。尤其不可以采取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等手段。因为这是卑鄙的利益集团最希望出现的情况。一旦如此，他们即可将简单的拆迁经济事件上纲到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顺理成章地通过他们掌握的一部分国家机关轻而易举地将被拆迁户“名正言顺”“合法”解决。<br/><br/>大量的案件证明：1.掌握证据，抓住拆迁集团违法违纪把柄这实在简单，一抓一大把），2.吃透各种法律法规（这最要紧），一定可以打垮利益集团！调查发现：在拆迁官司中，知识分子几乎没吃亏的，而吃亏的大多是文化不高的劳苦大众。只要被拆迁户掌握以上两条，在加上紧扣《宪法》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拆迁的言论，就胜券在握……<br/>记住：要达到目的有时不可以用直接手段，间接手法更有效，这就是有的象36计中的“围魏救赵”。<br/><br/>六&nbsp;钉子户的措施：<br/><br/>1&nbsp;拖：生病住院，离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上尽可能拉长时间，给他反反复复。时间就是胜利。<br/>２&nbsp;撤：面对官府和暴力机关、医院１２０－殡仪馆，单个被拆迁户是弱小的无力的，注意：要文斗不要武斗。和他们去拼是一定吃亏的。拿好所有的房产文件，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当然，写上他们反对《宪法》，批判他们是法西斯之类的谴责文字还是可以的。），拒绝任何所谓”安排“。收集好一切证据，不能签任何字。尤其在我们江苏，公正的那一天为期不远了。<br/>３&nbsp;抓：你的拆迁对手们一定有大量的弱点，抓住它们不放。尤其是他们大量违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比如说：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br/>4&nbsp;访：一去上级机关或者直接北京去上访。&nbsp;二找人大代表，&nbsp;人大代表也是一支不可小瞧的力量，要想取得满意的结果就需要人大代表的支持，给邻居每个人分配一项任务，就是找人大代表，并且让他们在你写的上访材料上签字，这就意味着政府的有关机构必须以某种姿态来回复，这种回复有时可以作为有利证据；希望大家想办法能够说服他们。三找律师咨询，&nbsp;在接触过程中，律师有时会陷于矛盾之中，为了代理案件就要展示自己的风采，他如果将案件的全部解决方法都说出来，可能你们就不请他了，如果不说呢你们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最好想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具体的方法我也在探索之中。&nbsp;<br/>5&nbsp;谈：告诉他们，你们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一定要把违法问题理顺才可以进行。记住，永远不谈补偿问题，决不可以。只谈他们的违法乱纪问题，告诉他们，名不正则言不顺。一定要他们解决所有违法乱纪（不违法乱纪，怎么搞拆迁）后才谈拆迁。一定要逼他们主动和你谈条件，不满意永远和违法拆迁做斗争，绝对自己不先谈条件。以上5字诀应当贯穿整个拆迁过程，适时合理利用。<br/><br/>七&nbsp;钉子户的步骤：（关键哦）<br/>要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在拆迁的每一时段要要有不同的对策。&nbsp;<br/><br/>第1阶段&nbsp;公告阶段&nbsp;<br/><br/>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加以证据保全。作为拆迁公告它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你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缺少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缺的话你就要小心了。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他必须去补办。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装聋作哑；背后鼓动。　<br/><br/>第2阶段&nbsp;商谈、协议阶段&nbsp;<br/><br/>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br/>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br/>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别急~，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就视为认可，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要知道拆迁就是一种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nbsp;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要坚信，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的方针。团结就是力量！这里要注意闹事情不能有头头，因为最出挑头的人往往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象散沙一样团结不起来了。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因为你跟对方说过的话都可赖的,。寄出去的信对方不理你,你可告知他,不是你不要和他们商量,是你们不跟我谈,把皮球踢给对方。挂号寄给哪些地方呢？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漫天要价；满足就签。　<br/><br/>第3阶段&nbsp;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br/><br/>1、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nbsp;<br/>2、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br/>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br/>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胆好大的！<br/>违法办理拆迁许可证,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好多城市都有此现象,例如：&nbsp;1&nbsp;上海的周正毅(号称资产有150个亿)的房屋开发也出现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和土地问题.&nbsp;2&nbsp;嘉禾事件，&nbsp;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br/>被拆迁户要认真核查5项文件，特别注意土地的取得和是否足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专用帐户。肯定会有所收获。这样和拆迁人谈判也就游刃有余.在没有协商好前不能签任何字，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证件,因为这是你的原始股票!<br/>3&nbsp;抓住要害：“公开”“公平”“公正”********一招致敌。例如，评估单位没有选择、评估结果没有公示&nbsp;、暗箱操作、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等等。数不胜数，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强烈要求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现实中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否则，奖金、补助没有.............等等）。为什么他们要如此。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底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既然你不敢根据国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那么，咱们就好好聊聊价钱！！！！！不要钱只要房子的人家，要求同一家评估单位对自己的原有住房和给的住房一齐评估。--其中奥妙自己体会。<br/>能挺到第3阶段的被拆迁户都是好样的，也是团结的关键时刻，坚信成功在于最后一分钟，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撑；要有强迁也一起的信念！！！！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老生常谈&nbsp;；对天鸣冤&nbsp;！<br/><br/>第4阶段&nbsp;执行、行政救济阶段<br/><br/>1&nbsp;现行政策环境下，行政强拆的可能性小了，司法强拆多了。现在行政救济进入谎谬的司法怪圈，例如，建设局通过单方面的裁决进行拆迁，双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在三个月内可进行起诉，现实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拆迁人）在作出裁决后也对裁决不服进行起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恶人先告状，一起诉就进入了司法程序，就可强制拆迁，在法院的帮助下甩掉被拆迁户进行强拆，把被拆迁户带入被告缺位的怪圈中。简直就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强拆目的达到后对方当事人再进行撤诉，这样就免去了法院的责任。受害人不服你去告吧，拆了就不怕你告了。受害人起诉，法院审理，一审谎唐的判决下来：举证证实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但拆迁合法性与本案无关，裁决合法，安置合理，维持原裁决。这种情况发生我们怎么办？应该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由于拆迁许可证案件审理结果可能影响拆迁裁决案件的最终胜负，人民法院在审理许可案件时有可能中止裁决案件的审理。事实上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根本领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其中重要原因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当然领不出合法的《拆迁许可证》。法律规定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但土地证还在老百姓手里没有经过注销和变更土地登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进行招、拍、挂，按《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也不可能和开发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这就好比一女不能嫁两夫。同时《拆迁条例》规定具有拆迁人资格的拆迁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批准文书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一方面国土局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国有土地批准书，所以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是永远办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永远办不出,办出来的话全都是不合法的。说得简单点，假如土地证在老百姓手上，国土局发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开发商，国土局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和“一物一权”的民法基本原则；假如国土局没有发出国有土地批准书，建设局发出拆迁许可证，建设局就违反《拆迁条例》。没有拆迁的合法性，哪来裁决合法性，更哪来安置合理性！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听到多少拆迁户赢了官司的！（难啊）<br/>2&nbsp;君不见哪个城市的拆迁最后不是靠拆迁双方的谈判解决的，经过以上数个回合较量，当钉子户肯定比听话搬迁能得到更多的实惠，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获得胜利。<br/>3&nbsp;以上如果所有招术不行的话，就只有漫漫上访路了，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证件及对方所有违规违法证据（看了这么多，相信你会找到好多证据...............）记住！要有信心、决心和恒心。胜利终会属于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全家动员，老弱病残齐上阵。<br/><br/>后记&nbsp;本人从事拆迁工作多年，深知动迁工作其中奥妙，&nbsp;本文目的：为完善我国现行的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做贡献。毕竟，对中国来说，只有真正依法拆迁了，钉子户自然就少了，这也是本文的初衷和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中引用了不少网友观点，限于知识水平，有些想法难免天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难免有误。尽请指正！涂鸦之作，仅着饭后笑料。<br/><br/>------------------------------------------------------------------<br/><br/><br/>]]></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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